關于移民芬蘭的工作居留許可
如果您計劃移居芬蘭,并且計劃在芬蘭停留超過90天,則必須申請首次居留許可。如果您不是歐盟公民或同等人員,則必須在進入芬蘭之前在國外提交首次居留許可申請。申請可以提交給原籍國的芬蘭大使館或領事館,也可以通過芬蘭移民局的enterfinland.fi電子服務在線提交。這只是一個簡要指南,并不構成法律建議。
在芬蘭工作
如果您是歐盟、冰島、列支敦士登、挪威或瑞士公民,則無需芬蘭居留許可。
否則,打算在芬蘭從事有償工作的外國人通常必須持有受雇人員居留許可。打算在芬蘭從事獨立業務或職業的人必須持有自雇人員居留許可。
這條規則也有例外,在某些情況下或出于專業原因,你可以在沒有居留許可的情況下在芬蘭工作
歐盟公民及同等人士:在芬蘭工作的權利
歐盟公民
自2020年1月31日起,歐盟成員國共有27個: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克羅地亞、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愛爾蘭、意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耳他、荷蘭、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西班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亞和瑞典。
同等人
“同等人”包括冰島、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公民。
如果您是歐盟公民或同等人士,則無需芬蘭居留許可。
您可以在芬蘭自由居住和工作長達90天。如果您停留時間更長,則必須在90天期限結束之前登記您的居留權。
非歐盟公民:居留許可-一般信息
移居芬蘭的人應首先向其本國的芬蘭外交使團或代表芬蘭的申根國家外交使團申請居留許可。申請及其支持附件也可以在enterfinland.fi上在線提交。在特殊情況下,居留許可申請可以在芬蘭提交。
居留許可分為臨時居留許可和永久居留許可(P)。根據居留性質,臨時居留許可可頒發為定期居留許可(B)或連續居留許可。
首次許可通常有效期為一年,除非您特別申請較短的有效期。連續居留許可每次最多可續簽三年。
如果您持有受雇人員或自雇人員的固定期限居留許可,您的許可可以定期續簽,每次最多續簽一年。如果簽發許可的先決條件仍然有效,您可以在兩年臨時居留后獲得連續居留許可。
如果您憑借連續居留許可在芬蘭連續居住四年,則可以獲得永久居留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