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簽的時候,必須證明過去12個月內有年薪DKK319,725的工作。政府認為這是丹麥本科畢業的起薪。續簽遞交時間不能早于簽證到期日三個月前。若晚于到期日遞交,將被拒簽。 年薪可以是一份或幾份工作的收入。年薪應是由在丹麥成立的公司頒發,并向丹麥稅務局報告的,不能包括社會福利所得如病假金、產假金、兒童補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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